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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人身损害最高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20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4月1日报道

  记者 魏传强

  记者今天从有关会议上获悉,为了推进和规范我省公众责任保险市场,由山东省保险行业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我省保险业第一个公众责任险——《公共聚集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所有条款已经全部确定。从今天开始,我省所有保险公司将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第三者人身损害赔偿,最高可赔付5万元。

  据了解,为了推广公众责任保险,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12月31日发出了《关于开展公众责任保险深化平安山东建设的意见》,要求容纳50人以上的礼堂、夜总会、录像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机场、车站、码头,投保《公共聚集场所公众责任保险》。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经过几个月调研,确定了我省《公共聚集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所有条款。

  根据《公共聚集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公众责任保险的基准费率是1.1‰,按照经营场所的规模大小和经营性质的不同,提高或降低;经消防部门评定,消防安全等级较高的,可享受费率优惠;等级较低的,要提高保险费率。经营者投保后,投保场所发生的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人每次最高赔偿为5万元。同时,为抢救第三者在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动用机械、人力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直接费用,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此外,因发生事故,第三者提起仲裁或诉讼时,被保险人必须支付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不过,此项保险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以及经营者本人和雇员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公共聚集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条款内容全省统一。经营者可以就近选择自己满意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部门投保,并咨询详细情况。根据需要,经营者也可以选择投保各保险公司设计的含有火灾、爆炸责任的其他种类公众责任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的《公共聚集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所包含的保险覆盖面较小,主要是火灾、爆炸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而对于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失都没有涉及。对此,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嘉瑜认为,公众责任险的推广需要一个过程,随着人们对公众责任险认知程度的不断提高,保障范围更广的险种将会陆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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