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被驳回 “拍车党”头目要蹲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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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31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李琼)曾经在广州市天河区猖獗一时的“拍车党”近日有了终审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聋哑盗窃团伙头目朱全利的上诉请求,维持天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盗窃、抢夺、传授犯罪三罪并罚判处朱全利有期徒刑14年。 2004年6月份之后,聋哑人“拍车门”盗抢案件在广州市天河区一带很是猖獗。警方审查发现活跃着一个特大聋哑人盗抢团伙。9月25日至10月16日,专案组抓获包括团伙首脑朱全利在内的嫌疑人近70名,缴获赃款52万多元、手机等赃物及账本、密码本等。朱全利一被捉,广州市的“拍车门”盗抢案件发案率狂降90%。 朱全利是聋哑人,今年42岁,1998年开始组织该聋哑人盗抢犯罪集团。1999年底,广州警方摧毁了该集团的部分窝点,朱全利转移至深圳作案。2001年起,朱全利在短短一至两年时间内就纠合成一个庞大的犯罪集团。 法院一审认定,以朱全利、朱玉庆、尹绍忠为首,由聋哑人组成的犯罪集团实行“金字塔”式企业化管理,下设多个小组,专门在城市交通堵塞路段以“拍车门”方式进行盗窃、抢夺汽车司机财物的犯罪活动,并故意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成员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方法,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抢夺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该集团共实施盗窃66次,盗得财物共价值82万多元,实施抢夺18次,抢得财物共价值28万多元。 一审法院判决,朱全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朱全利不服判决,上诉到广州中院,中院审理后认定,朱全利犯罪事实清楚,一审判决量刑适当,于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