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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民警手枪 男子被判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3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李琼)民警因为怀疑李中海涉嫌盗窃,想带他回派出所协助调查,哪知他不仅不上警车,还试图抢走民警的手枪。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以抢夺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2004年7月15日11时许,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棠下派出所民警梁某、张某某到广州市天河区东广棠路广州市许氏三彩塑胶颜料厂传唤涉嫌盗窃的李中海去协助调查。当两位民警准备将李中海带上警车时,李不肯上警车,还突然用双手抓住梁某佩戴在腰间的枪套,里面有一把军用手枪,用力往外扯,手枪的安全绳和枪套环扣都被扯断,手枪连枪套脱离了梁某的身体。经过争夺,梁某终于将李中海制服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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