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哄抬房价行为决不手软(严宝康)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0:08 东方网 |
对哄抬房价行为决不手软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严宝康 2005年4月2日 10:7 上海的房市已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发言人焦扬表示,对虚拟交易、囤积居奇、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决不姑息。(2005年3月31日《青年报》) 日前的《文汇报》也报道了卢湾采取五项措施防止哄抬房价炒卖期房的消息。消息说,卢湾区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区内重点项目开发企业认真梳理、排摸每个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和销售动态,捕捉可能引发市场波动的不稳定因素,对可能引发抢购的楼盘列入重点监测名单,指导开发企业做好制订化解矛盾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对付谁?我看就是用来对付“可能引发市场波动的不稳定因素”、“可能引发抢购的楼盘”和“哄抬房价炒卖期房者”。一段时期以来,个别开发商“兴风作浪”,通过谎报销售进度和销售价格,制造旺销假象引发抢购,来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去年有关部门已对三家商品房项目违规销售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年3月1日起,上海再次加大对网上虚拟合同,违规销售行为的集中查处,对“富海商务苑”等七个楼盘,暂停网上销售合同登记备案,并对“世茂滨江花园”等在网上备案撤销合同次数排行榜位列前三名的楼盘开展调查并进行处理。 这些楼盘之所以被查封,就是因为某些“哄抬房价炒卖期房者”:一是通过反复签订、撤销房屋定金合同来囤积房源。二是虚构购买主体,签订虚假合同,或以同一购房人的名义预订多套商品房,并反复撤销。三是通过反复撤销合同,哄抬房价。可见,房地产市场确实存在着开发商与中介串通、合谋哄抬房价,赚得“盆满钵满”的现象。 任何市场都需要有规则。怎样的惩罚才能使哄抬房价者望而却步?经济上的制裁、经营资格上的限制当然必不可少,但对这种恶意炒作行径实施刑罚才最管用。纵观开发商、中介的炒房过程,这种行为和股票市场上的“坐庄”如出一辙,一些开发商使出类似于股票市场中庄家的“对倒”,制造虚假交易、“自买自卖”,将价格抬高。 对这种现象,依我看,除了运用财税、金融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规范和引导外,不排除法律的运用。既然股市操纵市场有罪,房市操纵价格也可以用刑,对虚假销售、虚报信息、左右房价以牟取暴利的开发商就应该动用刑律来打击。就像建国之初,对盗骗志愿军购药巨款并以伪药坏药欺骗志愿军的不法资本家王康年绳之以法一样,非如此,不足以震慑哄抬房价者的嚣张气焰。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