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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6月启动区域合作机制将携手打击走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1:03 东方网

  构建6项基本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反走私情况与经验交流制度;建立情报信息交换机制;建立打击走私联合行动的配合机制

  东方网4月2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互通情报信息,建立长效机制,昨日(4月1日),“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会上透露,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拟于6月正式启动。

  昨天的座谈会上,全国打私办副主任、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吕滨,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李晓武等领导及泛珠三角区域内地各省(区)打私办、海关缉私局和有关省区的公安边防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代表就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如何建立、合作协议的形成及年内即将举办的“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论坛”的组织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广东省政府打私办草拟的《关于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的意见(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座谈会上,与会单位建议在泛珠三角区域的框架内,构建6项基本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反走私情况与经验交流制度、建立情报信息交换机制、建立打击走私联合行动的配合机制。

  会议讨论确定,参加反走私合作单位初定为:目前设有政府打击走私牵头部门的广东、福建、广西、海南、云南、湖南六省区政府打私办及省区内海关缉私部门;目前没有设立政府打击走私牵头部门的四川、贵州、江西三省的海关、公安、工商部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缉私部门。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打私办主任罗欧介绍,广东省打私部门正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草拟《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由于反走私业务涉及港澳事务,为取得港澳有关部门的理解和合作,目前正通过省泛珠办和省港澳办报请国务院港澳办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缉私部门进行协商,争取6月份在由全国打私办于广东召开的全国首次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论坛上签署协议,正式启动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

  副省长李容根在会上指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是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整合缉私力量、提高整体作战能力、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等都有重大促进作用,有利于维护区域市场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选稿:小瑶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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