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晚报上见到父亲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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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1:32 兰州新闻网 | ||
她指着照片上父亲旁边的女子问:“她是谁?”记者说:“是你妹妹啊。”李艳艳呆呆地看了好久,几乎不认识妹妹了,10年前离开家乡时,妹妹才14岁,如今已是一个6个月婴儿的母亲。“李艳艳在读《户口簿上,一直留着女儿的名字》这篇报道时,一直流着眼泪,读了几遍眼睛都哭红了,“父亲老了好多,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过来的”。 逃离苦海亲情难舍李艳艳从内蒙古只身逃到兰州后,一直牵挂着8岁的女儿。一提起女儿,她总是放心不下:“10年来,丈夫几乎天天打我,我对他没有一点感情,我很想念家乡、想念亲人,我现在最担心的是以后能不能再见到女儿!” 4月1日下午3时许,李艳艳的父亲从祥云县公安局给兰州市救助管理站打来电话,哽咽着说:“闺女啊,保住命要紧啊,全家人都等着你回来,孩子的事你回来我们再想办法吧?” 听到父亲这般恳求,李艳艳忍不住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一边是苦苦等待的父亲,一边是离开妈妈的女儿,两头牵挂让艳艳不知如何是好。索回女儿要通过法院 李艳艳是否能得到自己的女儿呢?记者来到甘肃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侵权案件侦查科,希望能为李艳艳寻求法律援助。一位警官听了李艳艳的不幸遭遇后说:“李艳艳可以向任何地方的公安部门报案,甘肃警方也可以帮助她。但李艳艳是在离开云南途中被拐卖到内蒙古的,现在她的父亲已经在当地公安部门报了案,所以我们希望她还是通过这两地警方去办理这件案子。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是被拐卖的,就无法提供有效救助。”甘肃圣·方舟律师事务所杨勇律师说:“《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获得监护权。拐卖人口和抚养孩子权是两码事,非法婚姻的解散并不影响孩子从任何一方获得抚养权。” 昨晚,《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也从五塬警方处获得消息:李艳艳已经自救,孩子的事只能通过法院解决。 “我们送你回家” 昨日下午,经过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耐心做工作,李艳艳终于答应先回到云南的亲人身边。本报记者将于今日下午3时40分与救助站工作人员一起护送李艳艳回家,3天后李艳艳便可与亲人团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