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客运班车强制投保“座位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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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4:28 扬子晚报 |
本报讯从昨天开始,我省行驶在城乡道路上的2.7万辆客运汽车80万个车位必须强制投保“座位险”,今后汽车运行时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每个座位可获最高20万50万元的赔偿。上午,记者从省交通厅运管局获悉,客运经营者如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记者同时获悉,是否拿到保险保单将作为今年汽车年审的首要条件之一,与旅客投诉率、车辆安全状况、管理水平等一并列入客运汽车年审。据介绍,“座位险”即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费来自客票本身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以前事故发生后车主直接用保障金赔偿,现在由车主为旅客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将“保障费”换成“座位险”后,风险就转移给保险公司,由2.7万辆客车交纳的保险费来为少量的事故承担风险,车主的运营成本将不会提高,同时车票价格也不会有变化。 我省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实施范围包括全省所有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企业。根据营运客车经营线路的不同,目前,我省投保责任保险的标准分别为:农村班线客车每座责任保险金额为20万元;普通班线、包车客车,每座的责任保险金额为30万元;高速、快客班线、旅游客车,每座责任保险金额为40万元。(陈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