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质量不达标,起火4小时后坍塌致20消防员死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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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6:49 信息时报 | ||||
长沙消息 4月1日下午2时,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对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的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文革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魏东衡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永开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朱峰、肖伟有期徒刑各1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沈黎明有期徒刑3年。 2003年11月3日凌晨4时许,湖南衡阳市珠晖区宣亭村33号一栋8层四合院商住楼起火。上午8时30分许,数十名官兵在火场扑救时,商住楼突然发生坍塌,造成20名消防官兵死亡。这是建国以来死伤消防员最多的一次火灾事故。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对衡阳大火的调查报告显示,衡州大厦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等多方面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大楼坍塌的原因。 一审宣判后,6名被告均对判决表示异议,李永开认为“量罪过重”,当场表示要上诉,另5名被告则表示将与律师商量后,再确定是否上诉。 尽管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至今已将近1年半的时间,但是这起特大火灾坍塌事故的失火原因、失火责任人仍然没有查清。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