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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查询追回前夫独占酒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6:5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黄珊 通讯员晓明 晓虹)番禺区某酒吧老板为独占价值数十万元的酒吧,离婚时对女方称酒吧“已经转手他人”,女方离婚后越想越感蹊跷,到工商局查企业资料,发现酒吧仍由前夫经营,便与前夫公堂相见,要求分得一半酒吧财产权。记者昨日从番禺法院获悉,日前,女方顺利拿回了酒吧一半的所有权。

  夫瞒财产妻到工商查询

  陈丽女士家住番禺。1990年,她与同村小伙钟涛结成秦晋之好,婚后两人生下一对子女。2003年11月18日,夫妇二人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一双儿女由钟涛抚养;陈丽则分得了两套商品房、一台蓝鸟车和6万元现金;两人同时在协议中申明:所有债务由钟涛负责,与陈丽无涉。至于夫妻俩2002年在番禺区钟村开办的一间玫瑰酒吧,负责经营管理酒吧的钟涛称“已转让给别人”,陈丽便没有要求分割酒吧。

  分道扬镳后,陈丽观察发现,前夫所称的“已转让他人”的酒吧依然红火。于是,去年8月3日,陈丽到工商局一查,赫然发现酒吧营业执照登记的持牌人仍是钟涛!她顿感受骗,愤然将前夫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酒吧的一半权益。

  前夫赶紧签约“合伙人”

  离婚两年又事起,被告上法庭的钟涛提出,玫瑰酒吧实际投资大约40万元,从开办起,酒吧就是由他与3名生意伙伴共同出资,均等分红。这些情况陈丽当时是知道的,现在“反扑”,显然没有道理。不仅如此,在这桩析产案诉讼期间,钟涛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他与3个生意伙伴签订的“承包合同”。

  酒吧股权女方应分一半

  番禺法院审理认为,玫瑰酒吧开办于陈、钟两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时间上分析,该酒吧显然属于两人结婚期间的投资。尽管钟涛声称酒吧投资人还有另外3人,但钟与3人只有口头协议,他们之间的“承包合同”又是在本案闹上法院后才签订的。因此,法院没有采信钟涛的主张。据此法院判决,将玫瑰酒吧50%的股权分割给了陈丽。(文中当事人及酒吧系采用化名)(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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