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执行庭原副庭长受贿170万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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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22:34 东方网 |
东方网4月2日消息:成都中院执行庭原副庭长曾林,日前经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受贿罪、介绍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与他同时落马的省高院立案庭综合组原组长吴文学,曾林的妻子艾莉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查明,1999年6月至2000年8月期间,曾林先后1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170.5万元。2002年年初和2002年下半年,在成都某旅游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实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中,曾林作为“中间人”,分3次向担任省高院立案庭综合组原组长的吴文学介绍贿赂16万元。法院同时查明,艾莉与曾林共同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财物达32万元,构成了受贿罪。选稿:陈忠华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