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诊腹泻病人有新规 南昌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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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2:5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黄锦军报道:4月1日,记者从南昌市卫生局了解到,为加强对肠道传染病的防治,该市要求各医院肠道门诊自每年的4月1日起开设,10月31日结束,肠道门诊开设期间,杜绝其他科室接诊腹泻病人。 医院肠道门诊工作是医院日常诊疗工作的一部分。南昌市卫生局要求全市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农村卫生院、大型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均要设置肠道门诊且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相对独立设置并有醒目标志;有专门的诊疗室和观察室(隔离病房);县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医护人员,乡镇卫生院(大型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可为专(兼)职人员;三级综合性医院、县人民医院及有条件的其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化验室,并配备检验人员;有专用的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有专用的肠道门诊登记本、门诊病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等。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