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两官员卷入“任老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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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副经理受贿入狱 2001年初,中石油眉山分公司按照上级的要求,在眉山市境内收购和新建加油站,以扩大网点规模,由时任公司副经理的韦奇负责。韦奇经人介绍认识了仁寿某公司法人代表任兵,韦主动提出收购任兵已征得用于修建加油站的土地。在中石油眉山分公司向任兵支付收购款过程中,任兵从其账上提取现金40万元作为回报,送给韦奇。今年2月初,法院以韦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牵出公安副局长 2002年上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杜刚向任兵提出为其找一辆代步车。任兵于当年夏天用10万元从罗某某手中购得一辆ES300型挂重庆牌照的凌志轿车送给杜刚。2003年7月上旬,杜刚得知东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收贷款时,开回了一辆抵贷款的凌志轿车,就提出用任兵送给他的凌志车调换信用社的凌志车和一辆红色雅阁车。2002年春节,杜刚又向任兵索取过年钱1万元。 杜刚于去年4月29日被眉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5月12日被捕。上月,丹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徇情枉法及私藏枪支等罪行,一审判处杜有期徒刑12年。记者廖兴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