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银行拟收违约金?”追踪 四大银行:并无整体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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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专电针对关于“四大银行为应对房贷利率提高后的提前还贷潮而计划收取违约金”的说法,四大银行近日表示,各地分行在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就以合同为准,而总行目前对此尚无整体计划。 工行、中行、农行都表示,总行并没有关于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通知和文件下发。但他们同时表示,其各地分行情况不尽相同,一些地方的分行在房贷合同里就已经明确规定了提前还贷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就以合同为准。 中国银行新闻处处长缪腮旺:不能否认外地分行为了遏制还款潮而自行制定收取违约金规定的可能。但到目前为止,总行没有下发过有关提前还贷加收违约金的文件。 农行总行房贷处:农行的住房贷款业务量较工行、建行少,农行总行目前没有收取违约金的相关政策,也不会率先推出这个政策。 建行新闻处人士:建行目前还没有计划,如果有相关信息会及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