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以未康复为由拒绝出院 医院起诉请法院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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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8:48 东方网 |
东方网4月3日消息: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起诉要求患者李某立即出院,并支付4万余元的医疗费。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已受理了此案。 协和医院称,李某在1997年被确诊为尿毒症后,开始在协和医院进行治疗。去年4月13日,正在做血透的李某突然抽搐起来,在医生的抢救下,大量失血的李某才逐渐恢复了神志。第二天,李某便住进了协和医院,并进行了手术和规性律血透。此后,李某以没有完全恢复为由,拒绝交纳医疗费用,也拒绝出院。“我们在诊断、治疗上没有任何问题,更不存在医疗过错。”协和医院认为李某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医院、其他患者和国家的医疗资源都造成了损失,起诉要求李某立即出院并偿还4万余元的医疗费。选稿:彭蠡来源:京华时报作者:孙思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