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6项制度打击走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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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9:40 红网-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广州4月2日电(彭勇戎明昌)为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泛珠三角9省区将联合港、澳特别行政区建立包括联席会议、联络员、情报信息交换等6项制度在内的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 在4月1日召开的“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座谈会”上,泛珠三角区域内地各省(区)打私办、海关缉私局和有关省区的公安边防部门负责人建议,在泛珠三角区域的框架内,构建6项基本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反走私情况与经验交流制度、建立情报信息交换机制、建立打击走私联合行动的配合机制。 会议讨论确定,参加反走私合作单位初定为:目前设有政府打击走私牵头部门的广东、福建、广西、海南、云南、湖南六省区政府打私办及省区内海关缉私部门;目前没有设立政府打击走私牵头部门的四川、贵州、江西三省的海关、公安、工商部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缉私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