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通报能镇住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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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1:40 红网 |
针对当前北京社区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4月1日,首都综治办和北京市公安局召开社区高发案工作会议,首次联合公布全市50家高发案派出所名单,并决定采取责任倒查制等六大措施遏制社区高发案,确保居民安全。(《新京报》4月3日) 6月底前,对高发案、防范工作突出、改变治安面貌的派出所实行摘牌这点没有什么异议,毕竟改进了就该肯定,可是“经工作仍不见效的派出所实行警示、通报”这条倒是不敢恭维了。尽管案件的发生有种种因素,并且其中某些因素导致了案件发生的不可抗力,或者说不是努力就能杜绝的。但应该承认有些经过工作是可以避免和防范的,例如“部分社区居民反映看不见民警,有些社区甚至从未向居民提示警情。”这种派出所工作不到位的情况绝对是必修纠正的,如果工作到位了,相信情况会很大改观,而没有改观,证明依然有措施不到位的地方。 既然措施依然不到位,那么就必须有人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来个不痛不痒的警示通报,这没有什么实质性惩戒效果的处理,不仅不能有效地促进工作,说不定起了负作用,反正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失,爱怎样警示通报就警示通报去。这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造成了工作中存在毛病的“抗药性”,导致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光打雷不下雨。 既然要遏制社区高发案,就必须来个赏罚分明,赏到心动,罚到心痛。对因工作仍不见效的派出所实行摘帽,把相关领导的乌纱帽摘去,普通干警就来个调离,既然无法胜任工作,就别“占着茅坑不拉屎”,相信动点真格远比什么警示通报有效果得多。由此想到现在某些单位部门在出台禁令或者下达任务的时候,对于违规或者完不成任务的出罚不少存在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情况,这实质上不仅不利于推进工作,到头来还削弱了自身的权威性,导致了工作花架子和花拳绣腿。 因此,还是少出这样很难镇住谁的警示通报这类处罚措施好。(稿源:红网)(作者:黄荣才)(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