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收执行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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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2:55 现代快报 |
快报讯(通讯员亚伟记者钱晓敏)记者从地税部门获悉,4月1日起,南京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率将按新标准执行。中介机构、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应纳税所得率由10%调增为15%,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商业仍执行7%的应纳税所得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饮食服务业按10%计征;娱乐业按20%计征;属于文、教、卫、体的企业、公用事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按10%的应纳税所得率计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