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官不再收挂锦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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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4: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青岛4月3日电 记者宋学春报道: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日发布的《关于正确处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感谢信等表意物品的通知》,即日起,青岛各区、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各庭、处、室办案人员不得收受当事人通过任何方式赠送的锦旗、牌匾、感谢信等表意物品,已经收受的不得悬挂。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4日 第十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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