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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山鹰”行动受公安部通报表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4:34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张婷婷)日前,公安部对我省公安经侦部门开展的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行动———“山鹰”行动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通报表扬。据悉,去年11月以来,在这个专项行动中,我省公安机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

  据悉,公安部对我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2004·12·20”唐光烈制售假冒“五粮液”团伙案、我市吴真俊销售假冒“大熊猫”香烟案、温江区黄波制售假冒“春娟”牌宝宝霜案、遂宁徐儒平制售假冒“山茶”香烟案、董某某等销售假冒SK-II化妆品案、泸州袁小波等非法制造“泸州老窖”商标标识案予以点名表扬。

  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去年11月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0起,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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