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掐断“黑煤”的运销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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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4:54 山西日报 |
本报讯(记者乔明亮通讯员王建武)为有效控制煤矿违规生产和超能力生产,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临汾市从4月1日起全面实施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法,全面掐断“黑煤”通道。 该办法要求相关检查人员进驻煤矿企业,根据煤矿日生产能力为每一辆拉煤车核发相同吨位的煤炭总量控制票和运销票。洗煤厂、焦化厂根据核定生产能力向销管办提交用煤计划,销管办要在同等价位下优先安排本地企业煤炭供应;洗煤厂、焦化厂收购原煤时必须向运输车辆收取相同吨位的煤炭总量控制票,否则按收购非法煤炭产品处理;洗煤厂、焦化厂洗煤、焦炭出厂时,必须向拉运司机发放规定比例的“总量控制票”。为了减少查验时造成堵塞交通的现象,驻厂、驻矿工作人员将在每一辆拉煤焦车上张贴封条,上有准运及具备“两票”的明显标志,以便路查人员稽查。 入境煤焦、过境煤焦仍按原管理办法执行,营业站不查验“煤炭总量控制票”。洗煤厂、焦化厂拉运省外、市外煤炭做配煤生产的,需持有关有效材料到有关部门申领相同数量的“煤炭总量控制票”。对于私放无票车辆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开除。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