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者最高可处罚两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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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6:2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黄勇报道 记者了解到,南京近日对全市34家搬家运输企业的运输车辆提出了新的规定,严禁擅自改装搬家运输车辆,违者由县级以上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规定要求,从4月起,南京市所有搬家运输车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出现擅自改变栏板高度等改装营运货车的行为,凡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搬家运输车辆的应尽快恢复,对已加装的搬家运输标志牌由经营者自行拆除。对于擅自改变车厢长度、栏板高度等改装营运货车的搬家运输经营者,将进行处罚。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04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