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冤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7: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佘祥林,原系湖北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的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据此,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之后,佘祥林进入沙洋监狱服刑,其前后被关押时间已达11年之久。然而,今年3月28日,已死“老婆”张在玉突然现身,一桩弥天冤案由此被揭开。(宗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