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军的“瞬间突变”引发各方议论(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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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7:43 大连日报 | ||||
记者在抚顺采访时发现,很多人都觉得侯建军的行为太不可思议。“这怎么可能呢,他肯定是疯了!”一位曾在共青团市委工作的干部说:“我们了解他,他从小就很苦。我们选他做优秀青年是有原则的,他确实表现得很突出。” 记者在抚顺市一些媒体刊登的侯建军先进事迹中得知,43岁的侯建军从小家里贫穷,仅仅上过小学。20多岁的他还在市场里卖菜、拉脚。十多年前,他从办运输公司开始起家,因为做买卖脑瓜活络,家业越创越大。 记者在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上看到,“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侯建军安置抚顺市两业(失业、待业)人员300多人,先后为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捐款达到50余万元,资助两名特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帮助52名贫困而面临失学的中小学生重返校园。侯建军领导的兴业公司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明星企业”,被抚顺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强私营企业”。1998年侯建军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评为“市优秀人大代表”,同时也被授予“抚顺十佳优秀青年”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群众关注法律面前能否人人平等 在采访侯建军撞人事件时,记者除了听到熟悉侯建军的人为他惋惜的话外,记者听到更多的是当地老百姓对既是有钱人、又是人大代表的侯建军故意撞人致死的愤慨。他们无一例外地发出质疑:人大代表怎么能作出这样的事? 不少网民和读者在谴责的同时也提出担忧,认为侯建军是个名人,又是省人大代表,恐怕最后不会严格依法判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学教授孟昭武说,中国有句老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无论什么身份,在法律面前都无权端出特权的架子;一旦违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针对群众疑问和关注,抚顺市委政法委已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欢迎社会监督,坚决依法办案。 从善到恶瞬间突变说明了什么 一方面很多人认为侯建军是一个优秀的成功人士,富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一方面在很多群众的眼里他又是依靠权利和金钱为所欲为的杀人犯,两个截然不同的形象交织在侯建军身上。 法学博士、辽宁正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雷雨波认为,侯建军身上之所以体现出鲜明的双重性格,主要一个原因是个人素质与其事业迅速发展的不同步性。雷雨波说,侯建军有过寒苦的生活,他有了钱去资助贫困家庭和孩子上学,也在情理之中。问题是随着财富的积累,社会地位的增高,侯建军的个人素质并没有提高。在高社会地位和低素质的强烈反差下,侯建军作出这种事情就是不可避免的。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沈殿忠认为,侯建军将会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他是现阶段人大代表结构失衡、入选资格把关不严、缺乏监督机制的一个突出表现。沈殿忠说,从目前代表结构看,有钱人太多,一些地区片面以企业经营业绩、企业纳税、向社会捐款多少为人大代表入选资格,而全然不顾其他标准。沈殿忠认为,加强对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对人大代表监督机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