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反映特殊年代共产主义生活理想 公社大楼拆不拆(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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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7:54 新华网 | ||||||
备受人们关注的福绥境大楼(公社大楼)排险搬迁工作已经过半,剩下的居民正在陆续离开这栋大楼。记者昨天从西城区政府了解到,在居民全部搬走后,这栋楼将被如何处置,是拆是留还是大改目前政府还没有明确的想法。但是福绥境大楼的命运已引起了专家们的高度关注,九三学社西城区委昨天向记者透露,今年西城区“两会”召开期间,他们已向西城区政府提交党派提案,要求政府保留这栋“人们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生活”的建筑物。 “从福绥境大楼的高度和与白塔寺的距离来说,福绥境大楼确实应该拆掉,但是就福绥境大楼特殊的意义而言,应该保留。”徐家和表示。他向记者出示了九三学社西城区委的调研报告,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应该保留的理由。报告认为,福绥境大楼虽不可与同期的“十大建筑”相提并论,但它也是那个特殊年代的标志性建筑物。 报告认为,“公社大楼”是当时人们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生活的缩影,保存这栋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对延续城市历史进程、保持城市发展肌理的完整、教育和启迪后人温故而知新等,都是有益无害的。各个历史时期不同风格的建筑和文物遗存,本身就是历史文化的载体。 北京城已有850多年的漫长而悠久的历史,经历了诸多朝代和时期,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应是整个建城历史和全方位的,孤立地定格在某一个朝代或时期是很不科学,也是很不恰当的。因此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各个历史时期的文物和建筑,是维系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并使之保持完整的历史记忆,是后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外,报告认为,在北京市颁布的《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中,分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即绝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福绥境大楼属于一般保护区内,因此按照《北京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草)》中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护类建筑是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外市人民政府认定挂牌保护的四合院及近现代建筑”的定义,福绥境大楼完全可以在申报市政府获准挂牌范围内按近现代建筑予以保护利用。 报告也建议,为使大楼和周边历史风貌相协调,大楼也要进行外立面色调等改造,以浅灰淡化处理为宜,特别要避免商业化的喧嚣和张扬。按照有关规定,西城区政府应该在一年内对这份提案提出的建议进行正式答复。据了解,目前政府还没有对这份提案作出任何反应。 关键词 公社大楼 上世纪50年代末,在全国“大跃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特殊年代里,北京市决定在各城区分别兴建一栋带示范试点性质的新型居民大楼———“公社大楼”。东城区在东直门北小街北端的北官厅建成“北官厅大楼”,崇文区在广渠门内大街南侧建成“安化大楼”,西城区在福绥境办事处建成“福绥境大楼”。目前东城区的北官厅大楼已经拆掉,只剩安化大楼和福绥境大楼。(朱鹰)(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