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托管费”是否应当“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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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8:21 沈阳晚报 |
据4月3日《中国青年报》消息,甘肃省人事厅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保管的两万多份档案中,有8000份已10年未缴纳保管费。据该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负责人分析,“弃档”增多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重实绩的观念愈来愈强不再看档案,也有一部分弃档者是为了逃交托管费。人才市场对每份人事档案,年收取托管费240元。 笔者关心的并不是被打入冷宫的弃档,而是那让价格奇高的“档案托管费”。以甘肃省人事厅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为例,该人才市场保管两万多份档案,一份档案年托管费240元。如果所有档案都按时交纳费用,市场仅“档案托管费”每年就能收入约500万元。而所谓托管,不过是存放档案和办理一些手续,其成本是极低的。一份档案才占多大的地方,“托管费”每年用得了240元吗? 再看这些收费权是谁给的。仅仅存放两万多份档案和办些手续,一年就可以有500万元的收入,按理商家会打破脑袋承揽这样成本极低而收入极高的生意。 但是且慢,人事档案代管部门虽说叫“人才市场”,可实质却是人事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人才市场虽然名叫“市场”,却并不参与市场竞争,而是享有独家垄断经营的地位。其它再怎么市场化的经营主体,也休想承揽这笔业务。和所有垄断部门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样,人才市场收取高额的托管费,也就可以理解了。 既然收费高得不合理,一味地指责人们弃档就没有道理。笔者对人事代理部门负责人指责弃档者“逃交”托管费的说法,也就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反感。在这种情况下,人才市场把一个很不光彩的“逃”字加在人们的身上,这公平吗?一个“逃”字,流露出来的是有关部门藐视服务对象的傲慢。 由此,笔者以为,现行的人事档案托管费标准应当进行重新确定。人事档案管理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加之目前又是独家“经营”,所以在制定托管费用标准时一定要考虑公平性和公众的利益。这个标准的制定应当是合理、公平、公开的,要以人事部门保存档案的成本为主要依据,并经过面向社会的公开听证才能确定。 作者:朱述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