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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青少年犯罪缓处考察 违法材料不进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8:40 东方网

  东方网4月4日消息: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缓处考察”制度正在上海试点,南汇区83名受到“缓处考察”违法未成年人中,80名明显悔改,改好率达94%。

  据新闻晨报援引率先试点的上海南汇公安分局透露,近期将在全区范围推广这一做法,并拓展“缓处考察”的范围。对于不足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不处考察”制度,而对于超过18周岁青年,由于一时冲动或受他人的教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初犯、偶犯可予以治安处罚的,如果情节较轻,本人又有悔过表现,也可对其实施“缓处考察”。

  据介绍,“缓处考察”主要针对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违法未成年人,在一定条件下可对其暂缓裁决处理。一般而言,缓处考察期限为3至6个月。

  在帮教期间,社区民警每周一次面对面接触违法青少年,剖析违法犯罪的成因、危害性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规劝鼓励其振作精神,明确目标。青保办人员等每月一次听取他们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和体会。据悉,派出所对每名违法未成年人立档建卡,对在“缓处考察”期间表现好的,原有的违法材料另列,而不转入个人档案,并不影响将来的升学、就业等,使违法未成年人尽快走出阴影,告别过去。

  自实行“缓处考察”以来,南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逐年下降。2003年比2002年下降25%,2004年比2003年下降30%,今年以来比去年同期下降14.6%,特别是原来未成年人以侵犯财产为主的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在83名实施“缓处考察”未成年人中,80名思想行为上取得明显进步,学习成绩也有一定提高。

  作者:倪杰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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