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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狙击楼市炒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13 南方都市报

  查处无预售证售房 15日内办妥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后不予解除 房源信息上网

  深圳狙击楼市炒家

  本报讯(记者李斌)继上周开始整顿18类房地产违规广告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再出稳定楼市的第二道“金牌”。今天,该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严禁非法炒卖房地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共使出四记“杀手锏”,包括查处无预售证售房、15日内办妥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后不予解除、房源信息今起上网等,其核心意图在于打击在房地产证办理之前对新房进行短期转手投机的楼市炒家,并促进商品房销售的信息公开。

  此役

  打击新房办证前短期投机

  “我们对炒房行为的认识是一分为二的。对于凭借自己独到的眼光发现楼盘升值潜力,在办理了房地产权证后进而在二手房市场上转让的行为,政府是不会干涉的。集中打击的对象是那些在房地产权证办理之前,通过不断转手和更改买卖合同牟利的短期投机行为。”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管理处副处长李东说。

  在《通告》中,国土部门首先宣布将禁止开发商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之前的“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等行为,随后,整顿的重点便转到了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的炒房行为。

  《通告》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15日内,必须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申请备案者,主管部门将暂停其售房业务”。一旦开发商在15日后仍不前往国土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系统便将自动锁死该处楼盘的合同下载程序,开发商余下的房产将全部无法销售。“这条措施的厉害之处便在于压缩了炒家炒作的时限。”李东向记者解释。

  即使炒家在15日内寻找到了楼盘接手的下家,但《通告》中第三条也封死了他的退路——“《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解除合同备案手续。依法定程序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可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解除备案申请。”这就意味着,炒家即使找到了人接手,也很难更改合同。

  再战

  将提高对开发商资金要求

  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一直影响着楼市的走向。此次《通知》的第四条则可视作深圳楼市销售趋向全面透明的起点。通知中第四条规定:“已批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及套数,主管部门将通过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保证房源信息的公开、透明。”

  按照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安排,从今天起,市民只要登录网站(www.szfdc.gov.cn)便可以查询到部分新批准预售楼盘项目的销售信息。“开发商下载了买卖合同的房源将被我们视作售出,在网上将把该套房产标成红色,余下未卖的房产则将标注成绿色,让购房者上网查看后一目了然。到时候,哪些房源可以卖、哪些已经卖出,就由不得开发商信口胡说了。”李东告诉记者。

  据透露,再过不久,国土部门还拟发出第三道“金牌”来规范市场,措施有可能集中在提高对开发商资金实力要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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