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如何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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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4月3日讯(记者 王海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如何收费?省发改厅日前下发通知,对此予以确定。 通知说,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费为经营性收费,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应实行公开、公正、城市信用和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原则。自3月1日起,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按损失鉴定值大小分别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具体标准见附表。通知要求,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对服务对象公布收费文件,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主动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