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如何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4月3日讯(记者 王海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如何收费?省发改厅日前下发通知,对此予以确定。

  通知说,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费为经营性收费,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应实行公开、公正、城市信用和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原则。自3月1日起,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按损失鉴定值大小分别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具体标准见附表。通知要求,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对服务对象公布收费文件,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主动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