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象评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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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针对哈尔滨市公交线路扒窃案件屡打不绝的情况,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近日准备设立反扒专项奖励基金,在民警完成基本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实行“一案一奖”、“重案重奖”、“多抓多奖”的机制,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同时,对各分局刑侦部门或其他警种侦破有影响的场所扒窃、拎包案件也给予一定奖励。 “多抓多奖”,就是鼓励民警多办案。而治安案件是有一定数量的,犯罪嫌疑人也是有一定数量的,民警在办案中如果以案件数量的最大化为追求目标,为了多拿奖金而刻意办案;或者,由于抓不到嫌疑人将直接影响基层民警的经济收益,就有可能出现个别民警采用不合法手段办案现象。比如违法抓人,甚至设法“制造”案件等等。 奖励或确定抓人指标的做法既不符合法治的精神,又有负面影响,但这种“激励”手段之所以被某些公安机关采用,主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领导一直认为“有为才有政绩”,而公安系统的“有为”就主要看所抓的嫌疑人数,客观上使它变成了“政绩”工程的一部分。其实,司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一个地区很少能抓到嫌疑人,恰说明该地区治安环境比较理想;而如果公安机关自己统计的涉案人数居高不下,恰恰证明是没有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刀刃上,同时也说明当地的治安状况并不理想。 以抓人数论英雄不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等于鼓励警察急功近利、利用多抓人去获取收益,不仅荒谬,同时也是法治的悲哀。(李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