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杀妻冤案当事人自述:刑讯逼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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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30 燕赵晚报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那些人要对我的冤案负责,否则他们还会害更多的人。”1日是佘祥林被变更强制措施的第一天,从此他告别沙洋监狱的高墙。他说,审讯中他遭遇刑讯逼供。他将要求国家赔偿。11年前的佘祥林因“杀妻”被判死刑,后因证据不足被湖北省高院发回重审,又改判有期徒刑15年。11年后,“被杀”妻子再现人间,“凶手”丈夫终洗不白之冤。而此时,当年28岁的基层派出所治安巡逻员,已变成了与社会隔绝甚久的39岁的中年人。 就在佘祥林一家为他的出狱悲喜交加之际,张在玉还在几十公里之外的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至今,他们还未能见上一面。 据报道,与张在玉一同回家的还有她现在的丈夫和一个10岁的儿子。据张在玉说,1994年,因怀疑丈夫有外遇,她和丈夫的关系一直十分紧张,经常发生争吵打闹,自己的精神一度濒临崩溃。后来自己索性离家出走,一路乞讨流浪到了山东,并在枣庄古邵镇(音)陈庄村与一男子结婚,后生下一子。2日上午,佘祥林告诉记者:暂时不会见妻子张在玉。佘祥林说,“她给我带来的伤害实在太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