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港人首获内地法律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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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1: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 通讯员晓马) 昨天上午,国家司法部在深圳举行颁证仪式,为2004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首批香港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部副部长张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颁证仪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内地司法部门与香港将加强合作,目前正在就今年司法考试在香港设立考场进行磋商,条件成熟后会做安排。 据介绍,《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后,去年的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港澳居民参加。据统计,共有460名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62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了去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报名人员中,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人员有263人,其中律师157人,而实际赴深圳的参加考试的香港考生人数是396人。最终经过激烈角逐,其中4人通过,并经过审查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首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四位香港居民都有内地教育背景。其中除在香港政府工作的梁志成是在香港出生后在清华大学学习法律,其他三位均为在内地大学毕业后方取得香港居民资格。目前有两位已经能够在深圳的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 国家司法部副部长张军在昨天的颁证仪式上表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特别行政区公民取得内地法律执业资格后,可在内地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