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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收据日后换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1:5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陈志宏)现在无良商家拒开发票的又出新招,居然要求顾客凭收据日后换取发票。广州市地税局表示,商家这种行为属于变相拒开发票,已经违反税法,市民若遇到这种情况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近日,有市民反映某些物业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收取顾客服务费时只开具收据,并以发票短缺为借口,在收据上注明“此收据不作发票使用,请客户凭此收据换取发票”字样,顾客信以为真,岂料之后多次持收据上门要求换取发票,工作人员均以不同理由拒绝换取。

  广州市地税局明确,无论商家是直接拒绝开具发票,还是许诺日后“凭收据换取发票”,都属违法行为,切勿轻信,可到广州地税纳税人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举报或者打12366-2或登陆广州地税网站()进行咨询和举报。(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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