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进出口商品税率 碳纤维纱线进口关税下调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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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5:41 水母网 |
本报济南讯 最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复函省财政厅,决定采纳我省提报的关于调整税则税目及年度暂定进出口关税税率的建议,将碳纤维纱线进口关税税率由现行的17.5%下调至8%,执行年度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 碳纤维制品行业是国家“十五”期间优先扶持的重点行业,我省行业生产规模和碳纤维纱线进口份额,均占全国的85%以上。为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国务院关税税则办根据我省建议,确定在2005年关税实施方案中,将碳纤维纱线进口关税税率由现行的17.5%下调至8%,执行年度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另外,为促进和保护国内聚乙烯产业发展,决定自2005年起,对享受3%年度进口暂定税率的聚乙烯商品,进口价格由1400美元/吨提高至1500美元/吨。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