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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别墅46户业主发起“绿地”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1:5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实习生晓平)昨日上午,新华区人民法院联盟法庭审理了一起“小区绿地案”,省会北苑别墅区46户业主认为小区的公共绿地被侵占,公共设施被出售,联名状告房地产公司侵权。

  起诉书显示,原告是北苑别墅一期46户别墅业主,被告是石家庄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泉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书上称: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原告陆续看到或听到房产公司的各种售房广告宣传后,他们先后购买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并按时缴纳水电及各项物业费用。不久,业主们逐渐发现,房产公司售楼前承诺的许多事项都没有兑现,比如小区内设有的银行、邮局、综合娱乐中心、综合购物商厦、室内游泳池、保龄球、煤气、热水等,都没有兑现。

  原告起诉称,1995年,在小区西部规划的公共绿地上悄然盖起了9套别墅样建筑,业主问及开发商,得到的回答是在建业主会馆和购物中心,不料,房产公司却建成了9套别墅,进行出售,小区业主所享有的公共绿地被非法侵占。据了解,因擅自改变规划,侵占公共绿地,该房产公司被有关机构罚款28万,但业主所享有的公共绿地权益至今无人问津。后来,被告又擅自在小区的公共用地上再建商品房准备出售,小区业主的公共用地面临着再一次被侵占。

  原告称,房产公司在广大业主不知晓的情况下,将价值数百万元的公共设施———锅炉房办了所有权转移,物业用房也以数百万元的价格悄悄出售给了他人。规划内的小学校舍出租给了汽车修理厂和驾校,原有的物业用房私自出售,正在建设新的商品房准备出售。每年数十万元的巨额租金,广大业主都不知去向。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相关法规,46户业主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拆除别墅区原有规划外的已建和在建项目,退还原告公共绿地,或交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立即收回其私自转让和出售的小区公共设施———锅炉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立即收回已出租的小区规划内的北苑小学校舍及其他房屋,清算若干年来的巨额出租收入”。

  当天上午开庭时,泉发房地产公司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庭视其为自动弃权,缺席开庭。金泉房地产公司的代理律师参加了开庭,认为金泉公司没有侵害业主的权益,并就46户业主的诉讼主体资格提出质疑。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争论比较激烈,分歧比较大,法庭审理进行到中午12时后休庭,下次庭审将于4月7日上午进行。

  本报将追踪报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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