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加强价格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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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5:3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4月4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今年各项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政策、安排工作均要服从实现今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本地年初确定的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今年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措施,凡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 国家发改委的分析认为,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稳定因素仍未完全消除,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后对下游的传导开始显现,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很大。发改委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疏导价格矛盾时,要妥善把握好时机和力度。制订调价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落实和完善疏导价格矛盾的相关配套措施。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5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