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社区开菜店可享6项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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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5:52 时代商报 |
沈阳出台鼓励政策:进社区开菜店可享6项优惠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朱洲)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商业局获悉,今年沈阳推出6项优惠政策,扶持投资社区商业的个人和企业。到今年年底,沈阳将形成150个社区商业中心,其中进入社区经销肉、菜的专业连锁店达到150个;以经营农副产品为主的中小型超市或肉、菜专卖店达到800个;厅式农贸市场达到90个,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引导资金扶持据介绍,沈阳每年将从财政列支一定资金,各区、县(市)配套相应资金,对社区商业中心和便民蔬菜专卖店、生鲜食品超市(标准菜场)等社区商业,给予引导性扶持。目前,相关补贴标准和办法正拟定。 部分费用减免社区新开办的生鲜超市(菜市场)、便民蔬菜店、社区早餐便民店等便民服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办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办执照时,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和卫生许可证行政审批费用(含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享受税收政策对卖蔬菜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其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律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享受就业政策在社区开的商业服务中心、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安置国有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人员比例,可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业户,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减免部分税费。 提供交通便利为社区蔬菜专卖店、社区早餐便民店、社区购物中心蔬菜摊区提供服务的农副产品配送公司、进入社区开店的连锁公司、社区生鲜超市(标准菜场),其部分运送商品车需要高峰时间通行的,由市社区商业建设领导小组与市交警支队协调办理高峰通行证。 可设醒目标识对列入规划,经市社区商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的社区商业中心、生鲜超市(标准菜场),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允许其在适当位置制作安装醒目标识,同时取缔其周边的马路市场和临时摊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