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盗窃被发现 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6: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童家松 常睦报道 一男子在盗窃过程中被事主发现,他竟持菜刀砸伤事主。近日,被告人邓美贤因犯抢劫罪,被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去年8月25日凌晨2时许,贵州人邓美贤潜入常州市武进区东安镇东升汽车电器厂唐某宿舍内欲盗窃影碟机,在盗窃过程中被唐某发现,邓美贤随即逃跑,唐某紧追不放,邓在逃跑途中将随身携带的菜刀砸向追赶的唐某,致其背部被砸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邓美贤,无视国家法律,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持菜刀将人砸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05日 第十一版)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