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场所严查火患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6:24 半岛都市报 |
本报4月4日讯(记者 刘纯来通讯员 赵承建) 记者从全市春季防火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天起本市重点排查四类场所,坚决排除火灾隐患。 这四类场所为:一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宾馆、饭店、商店 (场)、影剧院、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夜总会、练歌房、放像厅、洗浴中心等中小型公共场所;二是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三是居民家庭尤其是老式居民建筑;四是外商投资企业、乡村街区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劳动密集性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