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您关怀,双特困户就能改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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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8:32 南方日报 |
南方日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出《倡议书》 有您关怀,双特困户就能改善条件 “为三千双特困户寻找住房”系列报道之二 本报讯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与本报联合发出《倡议书》,呼吁广大党员、市民帮助双特困户解决住房难题。 《倡议书》全文如下: 广州市老八区的广大党员、市民: 你们好! 广州市老八区(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芳村区、黄埔区、白云区)现在仍有三千双特困户的住房条件未有改善,党和政府十分惦挂。今年广州市政府拨出4000多万元(今后还将视实际需要每年划拨),准备用这笔钱来发放双特困户租赁住房补贴,让他们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尽可能使他们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但是,由于双特困户许多都是老、弱、病、残,交际面不广,要他们自己寻找住房源会有困难,同时有些房屋出租人担心租金没有着落,不愿意将房子租给双特困户。 为使政府划拨的租赁住房补贴发挥作用,双特困户也能从中受惠,我们呼吁老八区的广大党员、市民,急为双特困户改善住房所急,广泛宣传双特困户租赁住房补贴政策,为双特困户寻找合适房源,或将空置房出租给他们。你的点滴关怀,会改善双特困户的住房条件,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 在这里我们要解释的是租赁住房补贴不是直接支付给双特困户,而是支付给房屋出租人。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以双特困户家庭人口计算,每人每月230元。只要有产权清晰、结构安全、设施齐备、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房源,都可以出租或者介绍给双特困家庭。 我们希望广大党员、市民广泛宣传的是,把房屋出租给双特困户,出租人有以下几大好处:一是政府通过银行划付租金到出租人的账户上,出租人不用每月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二是资金由政府财政支出,保证按时支付到位,比出租给社会上的其他人更有保障;三是如租赁人经每年年审符合双特困户条件,则继续给予租赁住房补贴;如果年审不合格,则表示该家庭已经不符合双特困户条件,有能力自付租金,但政府仍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50%。房屋出租给双特困户,其手续简单方便,只要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在房屋所在地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后,就可以到承租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手续,政府将于每月15日按月把租赁住房补贴存入出租人名下的银行账号上。 如果广大党员、市民对有关政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或介绍提供房源,请到各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或者致电广州市国土房管局83370861、83192722、83198034。我们对您们的关心表示诚挚的谢意! 南方日报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2005年4月4日 附:您对本次活动有何建议,亦可致电 本报热线:020—87360888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赵南坚 陶达嫔 实习生 李文洁 (除署名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