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不是和谐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05 解放日报 |
有规律地工作、学习、休息,对健康有益,对生活有利。这似乎是一个常识。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却无视“常识”,往往在巨大的压力下工作学习,造成了“过劳”。据《华商晨报》报道,辽宁辽中某校的一名女生因为“过劳”而猝死。公务员队伍中,因为过度劳累而去世的例子也很多。这实际上警示我们:“过劳”不是和谐的社会状态,应该学会弹好生活与工作的“钢琴”。 早在几年前,一些地方就实行了公务员强制休假制度。但是实际贯彻中,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其他行业和部门也存在同样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人们缺乏对和谐生活状态的体认,也包括文化、制度、习俗等多方因素的影响所致。以工作为重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工作本身并不能成为生活的全部。和谐的生活状态实际上能够对工作、学习有所促进,对于我们社会整体文化氛围的营造有所促进。倡导生活工作的和谐,需要制度保障,但是,我们在观念上首先要认同和谐生活,倡导健康、开心、有张有弛的工作学习。公民和谐健康的生活状态,是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陈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