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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开始新一年度参保基数是参保人去年申报个税收入月平均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严利) 从昨天起到5月25日,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开始进行新一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明确提出两个要求:新一年度参保基数就是参保人去年12个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参保单位必须就此基数向当事职工公示,并需当事职工签名确认。

  据悉,参保人2004年12个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有关人士表示,各类参保人群申报缴费工资暂不设定最低及最高限额,届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广州市公布的市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调整。“若市政府在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昨表示,此前曾有参保企业对本企业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虚报瞒报,因此,劳动保障部门采取了多项新措施,防止参保企业少报缴费基数损害职工利益。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措施是,规定企业单位在网上填报完毕后,务必将网上已填报好的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用A4纸打印出来,交给参保职工签名确认。待职工签名确认后,才连同社会保险登记证、保证书一并提交给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工资申报手续。(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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