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申报缴费工资暂不设定最低及最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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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綦伟 实习生王悦 通讯员吴子因)昨起,广州市开始申报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工作。广州市各参保单位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所申报的缴费工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作为参保人2005年7月—2006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至5月25日止。 按照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的要求,各参保单位必须以2004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表示,各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暂不设定最低及最高限额,届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广州市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作出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