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房贷中山工行收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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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3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邱锐泉)买房3年的林小姐今天到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提前还了剩下的4.5万元住房贷款,并且交纳了500元违约金。央行调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后,由于申请提前还贷的市民较多,不少银行表示要收取违约金。记者昨日获悉,工商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已经制订出台了收取违约金的方案,其他银行暂无此打算。 记者昨日接到林小姐的电话,她称为了减少利息支出,今天到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已经把剩下的4.5万元的房款还清,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向其收取了500元的违约金。记者随后致电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客户服务热线,接线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对于提前还房贷的政策是贷款一年内不准提前还贷,贷款一年以上的按一次性缴纳500元收取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