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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提前还房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何涛)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对于提前还房贷并未收取违约金。对于今后是否收取违约金,一些银行对此未有明确表态。有银行表示,需要等待进一步的通知。

  昨日下午,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共关系部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银行在深圳的房贷合同中并没有提前还贷需罚违约金的条款。不过最近有关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事项也引起了该行总行方面的关注,并在研究有关的事宜。

  昨日,招商银行深圳管理部有关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目前该银行对于提前还住房贷款并未收取违约金,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此深圳市的各银行应该会比较慎重,不会轻易涉及;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有关工作人员昨日表示,目前该银行对提前还购房贷款不收违约金。客户如果需要提前还贷,需提前20天提出申请,贷款者只需要还当月的本金和利息以及需要提前还的本金就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提前还房贷并未收取违约金。

  深圳某银行负责房贷事项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有银行确实要求过收取提前还贷款的违约金,一般为多收一个月的利息。对于需要申请房贷业务的客户来说,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看清楚合同中的处罚条款。如果签订了20年合同,供了几年就提前还款,银行可以认为这是违约的行为,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对此的处罚,也就不用缴纳处罚金。(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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