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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物业“共管”一商厦(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0:05 东南快报
  厦门市思明区思东商厦的业主们,这些天遇上麻烦:商厦由两家物业“共管”,他们的日常物业费用不知道要交给谁。原来,4月2日,思东商厦业委会新聘的物业公司开始进驻,但原物业公司却不肯撤出。业委会和原物业都认为,如果出现什么意外对方要负责;均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两家物业“共管”一商厦(图)
图为思东商厦。 事件经过

  业委会新聘物业 首次进驻遇阻碍

  准星物业公司是思东商厦原物业公司,是由商厦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据该公司主任曾庆强介绍,3月5日,公司接到业委会用快件寄来的通知,说要更换物业,让准星物业在3月6日与新的物业公司办交接手续。曾庆强说:“之前,对业委会要更换物业,我们并不知情。”

  曾庆强说,第二天立信物业就来了,还搞了个仪式,立起拱形门悬挂横幅。但来了一些人把仪式给破坏了。后经思明区建设局、街道办等单位协调,立信物业3月7日撤出思东商厦。

  4月2日,立信物业再次进驻。立信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跟业委会签订了合同,他们只是在履行合同。

  街道办调解协议 原物业公司拒签

  据悉,在3月6日的事件发生后,中华街道办介入调解。街道办综治与城管办提出,前期物业如果对新聘物业的合法性有质疑,要在7日内(3月14日前)提供有关证据,而街道办要在3月21日前给予答复。如果新聘物业程序合法,双方应于3月30日前进行交接。

  准星物业经理杨文章解释说,他们认为该协议虽是街道办主持达成的,却是由业委会起草,有利于业委会的,所以他们不签。背后说法原物业

  聘新物业不合法

  准星物业公司主任曾庆强说:“业委会在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中,存在不合法行为,所以我们拒绝交接。”

  曾庆强认为,按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的重大事件要召开业主大会,由2/3业主通过才可以进行;业主大会并没有授权业委会选聘物业;选聘时也没贴出公告,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公司准备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业委会

  业主大会有授权

  思东商厦业委会执行秘书饶顺龙则称,《思东商厦业主公约》上有规定:“思东商厦首届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拥有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权利。”

  饶顺龙告诉记者,他们选聘物业是经过业委会讨论的,是从国贸、海谊、天成、立信四家物业公司中选出立信物业的。

  饶顺龙说,没有让准星物业参加,是因在《思东商厦选聘物业管理办法》上有规定,准星物业如果要参加选聘,必须向全体业主公开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公共维修金合共用部分经营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改善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

  饶顺龙说,但准星物业没按要求实行,就没通知他们参加选聘。

  饶顺龙说,业主公约和选聘物业管理办法,都是今年1月15日召开的业主大会通过的。原物业

  93.3%业主希望“留任”

  曾庆强还拿出一叠调查表给记者看。

  曾庆强说,调查表是准星物业在3月14日对大厦里的业主做的一项民意调查。大厦里共有196个业主,他们共发出190份问卷,收回118份,废票7份;统计结果是,87.2%的业主在3月5日之前不知道要更换物业,只有9.1%的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授权给业委会选聘新物业,更有93.3%的业主希望他们继续服务。

  曾庆强还说,3月6日业委会发出通知,让业主不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现在只有三四十户过来交钱。业委会

  原物业单方搞“民调”

  业委会秘书饶顺龙则认为,所谓的民意调查是准星物业一手操办的,是被他们解聘后进行的。他们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将准星物业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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