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税务人员 最高可奖励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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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0:2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高涛)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目前正在市国税系统内的白云区国税局等基层单位试行《关于举报国税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纳税人凡以真实身份署名向广州国税系统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控告广州市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存在的贪污、受贿、吃、拿、卡、要、报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暂行办法》规定,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根据举报案情的轻重、举报材料、举报线索的准确程度(价值大小)、与税务机关查办案件的配合情况以及对廉政建设所发挥作用的大小酌情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奖励。 广州市国税局举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自去年7月起在开发区、花都区和海珠区国税局进行试点。广州市国税局将根据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市国税系统予以全面推广。 欲了解《暂行办法》详情,纳税人可前往开发区、花都区和海珠区、白云区、荔湾区和增城市的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或拨打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登录广州国税网站查询。(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