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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熊入药 限定更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0:33 东南快报

  本报讯2005年7月1日起,含天然麝香、熊胆粉成分的产品必须统一加贴标志方可进入流通市场,未依法获得批准的企业或个人一律不得利用天然麝香、熊胆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麝、熊资源的保护,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限定天然麝香、熊胆粉在中成药中的使用范围;特别是对天然麝香的使用范围,须严格限定于特效药、关键药等重点中成药品种。(来源:记者陈懿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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