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感染科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0:52 新文化报 |
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 本报讯 (记者杨益)昨日,我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自今日起实施《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及时有效地控制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希望广大就诊患者积极配合各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 《办法》要求,省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