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投诉逐月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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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1:07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贾晓燕)昨天,市工商局发布2005年3月份消费者投诉分析,结果显示:食品投诉逐月增加,食品安全越来越为市民关注。 3月份全市共受理有关食品投诉102件,比一月增加24件,比二月增加28件。问题食品主要集中在饮料、乳制品、酒类及保健食品。其中,因食品标识引发的投诉值得关注。 一位消费者购买了某品牌休闲食品山核桃仁,其外包装的配料表中仅标注了精选核桃仁、食盐、食用香料,然而食用后却感觉有明显的甜味。经检验,山核桃仁百克糖含量为11.75克,远远超过配料表中排在第二位的食盐含量,配料表中却未进行标注。 据了解,“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依据《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配料表。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如果某种配料本身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原始配料。当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有规定名称,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则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比较、鉴别,留意产品的含量标识、厂名、厂址、保质期限等信息。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