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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同居被学校揪回 质问校方凭什么干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1:55 东方网

  东方网4月5日消息:“我已经20岁,是成年人了,可学校就是不同意我和女友在外租房同居。近日,学校老师还把我们从出租房里揪出来,并要处分我们,我们没有脸面再回学校上课了。”昨日,就读于某大学的张建(化名)同学打进热线说:“我的家长也同意我们在校外租房,学校凭什么要干涉我们?学校这样管对不对?”记者随即赶到学校了解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走访了法律顾问李于飚律师。

  事件校外同居校方捉回“小鸳鸯”

  张建是某大学成都教学部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04届自考班的学生。新学期开学后,他就与自考法律专业的女友刘芳(化名)在距学校不远的农家小院租了一间出租房,每月租金70元。

  3月6日,该校发出通告:严禁学生在外租房住宿。此后,张建打电话回家告诉父亲要在外租房,经得父亲同意后,张建仍然和女友在校外过着闲适的同居生活。3月22日晚,学校值班老师及保安来到张建与刘芳的出租房,强行把二人带回学校,同时宣布学校要处分此事。

  自此,张建、刘芳再也没有去上课了,漂泊在校园周边的网吧和旅店。学校学生科的杨长春老师曾多次与他们取得联系,要求两人回到学校上课和居住,但张建说:“出了这样的事,我们没脸再回去了。”

  说法

  当事学生:合法权益受损害

  张建获知教育部关于解除“禁婚令”的消息后,生气地对本报记者说:“学校这样做实在太过份了,根据规定,只要家长同意,学生可以在校外租房,而日前又解除了‘禁婚令’,我们为什么不能在外租房?我和女友今年都已满20岁,是成年人了,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学校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学校:出了事故谁负责?

  该校杜校长接受采访时称:“学校出于对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虽然大学生都已成年,但在心理、生理以及性意识方面还留有许多空白,在外租房没有老师的监管,出了安全事故谁来负责?”杜校长指出:“虽然‘禁婚令’解除了,但学校也不可能给学生安排‘夫妻房’。”

  管理者:学生管理遇尴尬

  四川大学一位陈姓辅导员坦言,虽然学校通过各种形式给学生解读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但仍有一些大学生还是误认为解除“禁婚令”也是解除“禁租令”。而让他最担心的是,新规定公布后,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学生外出租房,那么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将会更加令人头痛,出现更多像张建和他的学校所遭遇的尴尬。

  也有高校的管理人员说,“禁婚令”都解除了,“禁租令”该咋办?我们是否应该重新思考大学生的住宿及与住宿相关的其他需求?

  律师:两条规定不矛盾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李于飚律师对此指出:“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了学生应遵守学校关于住宿、管理的规定,老规定则没有这一条。学校有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因此,校方并没有损害张建的合法权益,只是在具体作法上存在不妥。”

  “同时,根据《婚姻法》规定,张建与女朋友目前并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证明,同居则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他们都是学生,即使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证明,也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定。”

  就解除“禁婚令”与“禁租令”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李律师说:“如果在校大学生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证明,相信学校不会干涉其在外租房,所以两者并不存在矛盾。”

  链接·禁租令

  2004年8月,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并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禁租令”一出台,便在高校及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并引来各方争议。选稿:潘波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作者: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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